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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


依據「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及「交通部公路總局執行公共運輸通勤月票補助作業要點」,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桃園市政府與苗栗縣政府委託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桃竹竹苗通勤定期票」,包含「竹竹定期票」、「桃竹竹定期票」、「竹竹苗定期票」及「桃竹竹苗定期票」4種方案,啟用後效期30日內可不限里程、不限次數搭乘各定期票指定之運具,如臺鐵、桃園機場捷運、公路及國道客運、市區公車及公共自行車。使用定期票搭乘各式運具,需遵守各運具上下車皆須刷卡之規定。
 

瀏覽人次:57821 人  更新日期:11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