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騎樓停放機慢車申請書(請下載附件)
申請前注意事項:
申請前注意事項:
一、停車規定:違反下述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
- (一)於騎樓內停放,以一列為限,供公眾使用
- (二)停車方向應垂直於道路
- (三)機車及自行車進入騎樓後,不得騎乘行駛
二、開放標準:
- (一)騎樓深至少3.5公尺以上,且無臨時或固定障礙物
- (二)周邊附近已無可供停放空間且停車需供比>1
- (三)須留設垂直道路之人行通道至少1.5公尺
三、同一建築物所有權人均同意開放騎樓停放機慢車者,再向本府申請經施行後一年內不得申請取消停車
申請書填寫注意事項:
有關新竹市騎樓停放機慢車停車格位示意圖須明確標示申請空間之長寬(如下圖)

如針對新竹市騎樓停放機慢車申請有任何疑問,請洽03-5216121#483由專人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