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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關心晶品城BOT案執行情形 市府強調:尊重專業、依法行政 待轉型後帶動商圈發展
113-11-18市政新聞

新竹市林森路立體停車場BOT案及其附屬事業商場,依照新竹市政府於102年與民間機構(晶品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晶品公司)所訂立的投資契約規定履約,該場於105年10月8日正式啟用。新竹市議會市議員劉康彥今(18)日關心晶品城BOT案目前執行情形,交通處表示,晶品公司皆依照102年與市府所簽訂生效之合約內容,持續履約且依投資契約繳納權利金,該公司自113年初封館改裝,並同時評估未來營運規劃。
 
交通處指出,有關晶品城BOT案,目前業者針對附屬事業進行轉型規劃中,市府持續督導業者以市民福祉為主,並協助該公司未來後續營運規劃。此外,有關晶品公司與攤商爭議部分,係該公司與攤商間的契約糾紛,該公司應依契約與攤商循司法途徑處理,以求公平合理解決相關爭議。
 
交通處表示,民間投資(BOT)推動公共建設,是希望透過民間資金及借重其工作效率、專業經營能力,政府與民間透過合作促進商業發展,只要業者符合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且以活力及創意思考來做該區位的有效營運,市府均樂觀其成。
 
交通處強調,新竹市晶品城與台北市京華城完全無關,案情內容及型態完全不相同,籲請市議員及外界勿不當連結造成市民錯誤認知,也盼勿參考片面資訊而否定BOT專業委託精神,讓真正願意投入竹市發展的廠商能有信心,期待轉型後能重新帶動舊城周邊發展及興盛竹市商圈。
 
新聞資料提供:交通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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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797 人    更新日期:1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