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新竹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辦法」第4條等相關法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案號:115A01
二、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新竹市漁港第一、第二停車場暨新科國中地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案
(一)新竹漁港第一停車場:小型車229格,計時收費30元。
(二)新竹漁港第二停車場:小型車522格,計時收費30元。
(三)新科國中地下停車場:小型車466格,計時收費20元;機車121格,計次收費20元。
三、履約地點:
(一)新竹漁港第一停車場:新竹市北區新港一路與南寮街交叉口
(二)新竹漁港第二停車場:新竹市北區新港一路與東大路四段交叉口
(三)新科國中地下停車場: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89巷88之1號
四、招標方式:公開評選
五、決標方式:與評選序位第1之優勝廠商議價,且議價金額高於底價以上者決標。
六、履約期限:自114年12月31日起至118年12月30日止(如機關有經營期間提前之需求,廠商應配合辦理,並按月計算權利金,不足一個月,以日計算)
七、投標及截止投標時間: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下午5時止。
八、領標方式及地點:
(一)專人購領:地址:新竹市政府交通處停車場管理科(新竹市北區府後街45號)
(二)電子領標:至本處網址(https://dep-traffic.hccg.gov.tw/ch/home.jsp?id=114&parentpath=0,113)免費電子領標。
九、開標時間:114年10月2日上午10時
十、開標地點:本處停管科會議室(新竹市北區府後街45號)
十一、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新竹市政府交通處停車場管理科(新竹市北區府後街45號)
十二、聯絡人及電話:蕭小姐,電話03-5216121#483、484。
電子郵件信箱:010406@ems.hccg.gov.tw
十三、廠商資格摘要及應檢附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押標金金額:新臺幣396萬元整。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納稅證明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
(六)標價清單
(七)切結書:勞務採購人力派遣廠商切結書、智慧財產權切結書、資通訊產品使用切結書
(八)服務建議書15份,同時提送簡報資料15份,並以隨身碟或光碟方式提供可編輯之服務建議書電子檔1份。
十四、附加說明:
(一)本案訂底價。
(二)最低定額權利金:不得低於新臺幣7,920萬元,低於者判為不合格標。
(三)本案採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採3階段進行,即第1階段開標:資格審查;第2階段評選:日期另定;第3階段議價:與序位第1名議價(日期另定)。
(四)本案相關公開資訊詳附件。
(五)本案不辦理招商說明會。
(六)本案公告評選委員名單如下:
倪茂榮委員、林俊源委員、黃湘鈴委員、羅孝賢委員、吳宗修委員、張哲揚委員、鄭佳良委員
(七)廠商對招標契約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本科蕭小姐,電話03-5216121#483、484。
十五、檢舉受理單位:
(一)新竹市政府政風處聯絡電話:03-5216121、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二)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廉政署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廉政署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廉政署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三)新竹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3-5388888、新竹市調查處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